驾校学员练车撞伤人,谁负责?
法律人2023-09-20 21:57:290阅
近日,小郑在教练员的指导下,开着教练车练车时,不慎将60多岁的秦女士撞伤致十级伤残。经当地县公安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金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秦女士和小郑无责任。
据秦女士诉称,事发后,金某只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而驾校和教练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未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秦女士称,金某身为汽车驾驶教练员,当学员操作驾驶时,应时刻保持高度的监护责任。而金某疏忽大意,由于学员小郑驾驶操作不当,导致自己被撞倒在地,造成肉体痛苦和严重的精神创伤。
双方协商无果,秦女士只好一纸诉状将教练金某、驾校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并要求判令被告金某赔偿医疗费及经济损失共计8.8万余元,驾驶学校负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先行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教练员未尽到随车指导义务,该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教练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同意赔偿秦女士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计8.4万余元。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