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公证?认证?傻傻分不清楚!
到底什么是公证?什么是认证?
公证与认证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公证和认证都是一种证明,都是由一定的机构的证明行为。
1.机构不同。公证书在国内是由专门的公证处出具,在国外是由大使馆出具,而认证是由领事馆领事出具。
2.公证是一种国家证明行为,认证是一种民间商事证明。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种非诉讼活动。根据《维也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为其办理公证事务,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
认证是对公证而言。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
Q:什么是领事认证?
A:领事认证是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领事认证不对已经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文书内容由出文机构负责。
领事认证活动本身不设立也不改变或消灭文书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
Q:中国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有哪些?
A:中国的领事认证机构包括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及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Q:中国内地文书送往国外使用时,如何办理认证程序?
A:中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文书拟送往国外使用时,如文书使用国要求领事认证,须由中国的领事认证机构先办理领事认证,再根据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Q:外国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A:外国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一般情况下,应在文书出具国当地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后,再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Q:什么是单认证?什么是双认证?
A:为使我们的文书在国外能够使用,我们需要对文书进行领事认证单认证或者领事认证双认证。
所谓领事认证中的“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文书使用国告知,只需办理我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馆或领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
所谓领事认证中的“双认证”,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馆或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
Q:公证文书认证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A:一般需要认证的公证书,必须按文书使用国的要求附相应的外文译文,如到新西兰使用的要求附英文,到阿根廷使用的需要附西班牙文,到也门使用的需要附阿拉伯文等;发往有些国家还特别要求专门附上译文与中文相符的公证文书,如美国、奥地利、韩国、俄罗斯等国家,那么发往这些国家的公证文书所涉及的公证费与认证费就比其他国家多一些。
另外,办理双认证手续所支付的费用比单认证多,且认证周期也长,当事人需提前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以免耽搁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