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培训会在秦皇岛召开
2017月6月15日至16日,省司法厅在北戴河警官培训中心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培训会,就民法总则、行政复议与应诉、法制人员如何降低法律风险及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等内容进行了专项培训,并就各单位法制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座谈交流。
梁洪杰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司法局、警官学院、各省属监狱和戒毒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共72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梁洪杰围绕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深入讲解。指出,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法治工作成为了一项涉及全局性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对于执法机关来说,只有靠法治,才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才能为司法行政机关健康有序良性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梁洪杰强调,培养法治思维,要坚持规则至上,首先考虑是否涉及“踩红线”“触底线”的问题;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权利本位,把群众利益作为法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权力制衡,严格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坚持程序优先,把严守程序、程序正义作为检验法治能力的“试金石”。
梁洪杰要求,必须持之以恒的加强法治学习,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采取岗位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坚定不移的推进法治建设,真正把法治工作摆上位置、列入议程、抓在手上;必须坚持不懈的提升队伍素质,优先选调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或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法治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与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创造条件设立、强化法制机构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法制工作。
梁洪杰还围绕如何具体做好法制工作,提出了法制机构作为司法行政“守门人”的九项重点工作,一是保障本单位本部门所涉法律法规的正确全面实施;二是促进本单位本部门领导人员学法用法;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四是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五是承担本单位本部门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六是开展司法公开工作;七是对本单位本部门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八是承担立法机关涉本单位本部门立法调研及提供立法建议的工作;九是上级法制部门部署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