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笑话12(附律师点评)
法律人2023-09-29 09:15:190阅
105.举手示意
在街上,有人骑一辆自行车碰倒一个男孩。男孩的母亲告到法院,说她的孩子受了重伤。
法官问:“伤到什么程度?”
母亲回答:“他的手现在只能举到下巴,再也举不上去了。”
孩子在旁边举起手,很吃力地才举到脖子,满脸痛苦表情。
法官又问:“那么以前能举多高?”
母亲说:“能举过头顶。”
孩子为了证明母亲的话,飞快地将手举过头顶。
点评:根据《刑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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