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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笑话(附律师点评)

法律人2023-09-29 16:16:060

1.逃犯的一时大意

一名罪犯整天想着如何越狱,什么时机最好。这天,在农场干活,他无意中捡到一个桃子,认定是上天暗示他逃!心中大喜!

在审讯室里,警察问道:“为什么越狱?”

“我捡到一个桃子,以为上天暗示我逃,所以就……”

“那为什么又被抓回来了!”

“一时大意,没注意到那桃子的颜色是白色!”

点评: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之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十年后的起诉

“法官先生,有人把我说成是河马,我可以告他诽谤我吗?”

“当然可以,请问对方是什么时候说的呢?”

“十年前!”

“那你为什么现在才起诉他呢?”

“因为直到昨天我才看见河马长什么样子!”

点评: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和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恶邻

一个男人到警察局告他的邻居,说他家的东西只要不小心掉到邻居家,邻居都强行据为己有,无论是晾的衣服,钻过去的鸡,还是栅栏边果树上结的果子,从来都没有归还过。

警察听了,说这些小纠纷不够立案,让他自己跟邻居协商。

男人说:这些事是不大,问题是今天早晨我老婆为果树剪枝时,不小心掉到他家院里了!

点评: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4.改做别的

女士:“警察先生,一年前我丈夫上街去买土豆,从那以后再没回来,你说我该怎么办?”

警察:“嘿,我说你怎么就那么傻?你就别等他的土豆了,改做别的菜吧。”

点评:《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5.牛头不对马嘴

有一个中年妇女请律师帮助她离婚。律师问:“你们的婚姻有基础吗?”

“哦,有的。我们大约有四分之三英亩地。”女人答道。

律师吃惊地看看她,又问:“你们闹矛盾了吗?“

“没有。我们的车坏了,得送去修。“女人很快回答。

“那么你为什么要提出离婚呢?”律师费解地问。

“哦,这是因为他回答问题总是牛头不对马嘴。”

律师恍然大悟。

点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离婚理由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钥匙

一个犯人逃跑了,长官问道:“他是怎么偷到钥匙的?”

士兵答道:“他没有偷,他是玩牌时赢去的。”

点评:《刑法》第四百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验血

“我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要告诉你。”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说。

“首先告诉你坏的,你的血液的DNA和犯罪现场遗留的血迹中的DNA一致!”

“啊,不,我完了!”嫌疑人说到。“那好消息是什么,告诉我让我开心开心?”

“好消息就是你血液中的胆固醇含量只有140,不是高血脂,哈哈!”律师回答到。

点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8.太太不喜欢

法官:“你连续三次进入这家店偷衣服?”

小偷:“是的,法官。”

法官:“为什么?”

小偷:“因为我太太不喜欢那衣服的颜色和样子。”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9.法庭上菜

一法官醉醺醺的从酒店里走出来,走上法庭宣布开庭。

法官问:“原告来了吗?”

“来了。”

“被告来了吗?”

“来了。”

“开酒上菜!”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

10.什么时间合适

法官:“你竟敢在大白天闯进人家行窃!” 被告:“您前次审判我时,也是这么气愤地说:‘你竟敢在深更半夜潜入民宅行窃!’,请问法官,我该什么时候工作合适呢?”

点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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