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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区选聘物业公司,程序和实体均有重大瑕疵,为何最后却相安无事?

法律人2023-10-18 21:49:290

以我的观察(主要是根据小区发布的公开文书),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选聘工作,并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果落选的物业公司(一般是原物业公司)要提出异议,那是一提一个准。

但让我感到诧异的是,结果却出乎意料——原物业公司退场,新物业公司进场,仿佛相安无事。

因为我占有的信息,相对有限,不能知晓全部。但我猜测,这种反常情形的出现,主要原因就是原物业公司不想干了,所以没有努力去争取。

那原物业公司为何不想干了?主要原因,应该还是这个楼盘利润不够。‍‍‍‍‍‍‍‍‍

一是物业公司该挣的钱,好挣的钱,已经挣到手了。

二是小区时间越久,管理越难。‍‍‍‍‍‍‍‍‍‍‍‍‍‍‍‍‍‍

三是通货膨胀原因。物业费长时间没有上涨,但管理成本越来越高,物业公司利润越来越低。‍‍‍‍‍‍‍‍‍‍

三是物业公司已经跟小区业主之间产生了较大的矛盾,赖着不走,没有任何意思。‍

既然是一个食之无味的楼盘,业主们也已经选出了一个新的物业公司,与其不顾颜面赖着不走,还不如明智一些,主动撤场,让新物业公司进去尝尝内中味道。‍‍‍‍‍‍‍

小结:1、原物业公司放弃抵抗,不等于选聘流程就合法,只不过懒得计较而已。利润可观的小区,物业公司之间肯定是斗争激烈。

2、物业公司选聘工作,小区业委会尽可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免落人把柄。否则最后物业公司选聘结果被推翻,大家都没面子。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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