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先参加筹备组筹备工作,后进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选举,这样可以吗?
法律人2023-10-18 21:49:370阅
这是一位读者的私信问题。我的答复如下:
如果业主所在的省条例,没有明文禁止,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是可以报名参选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的。只不过想报名的业主,届时需辞去筹备组成员身份(所以筹备组很有必要设置同等数额的候补业主代表)。
在不少的小区,要发起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因为小区属于一个陌生人社会。大家来自四面八方,甚至是全国各地,因为买房,成了同一个小区的业主。
正是基于这种原因,所以每个业主之间无联系或是微弱联系。彼此之间很难在短时间内建立信任。
加上小区公共事务,与单个业主之间,没有特别直接的联系。大家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太多时间去关注小区事务。有心关心的业主,也因为没有合法身份,也不方便多出头做事。
所以,成立业委会,物质方面不是最困难的事情,法律支持也不是最困难的事情,最困难的,就是很难物色一批志同道合的业主,一起推进业委会选举事宜。
有的小区,在没有出现严重影响业主切身利益的情况下,找到符合法定标准的业主大会发起人都很困难。这个标准,在江西是十人。在其它省市区,可能是5%到20%左右的业主。
没办法,发起人只能先组织一批自己认识的小区业主,申请召开业主大会后,再报名参加成立筹备组。在没有人报名业委会候选人时,或是发起人对其它业委会候选人不放心时,亲自上阵报名业委会候选人,就成了最佳的方案。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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