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讲课之行有感
3月18日上午,我受邀前往南昌,为金碧物业江西省分公司高管讲课,讲课的内容是业委会法律知识。标题为《相爱?相杀——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相处之道》。
这个课件,是建立在我最早的一个律所内部学习讲课课件的基础上的。原来课件的名称是,《如何快速成立业主委员会》。重点讲的是,业委会如何选举成功的相关法律知识与实践经验,兼带简略介绍物业选聘事务。
在省级分公司的平台,分享我对业委会这个特殊法律主体的认识与判断,介绍业委会选举与业委会运行的法律实践和具体问题的法律应对方案,这是头一次;与这么多的物业公司高管见面沟通交流,也算是头一次;站在物业公司角度解读业委会这一主体,也是头一次。
对于业委会和小区治理这个课题,我经历了大量的法律实践。所以此次讲课,约有一个半小时,另有半个小时是现场答疑。还有半小时,留给了公司具体的疑难法律问题专项探讨研究。
此次讲课,我的课件,只是罗列了讲课的大致提纲,没有具体的讲课稿。完全是根据提纲,自由发挥和现场调整。比起讲课稿全文照念,自认为效果会更好。之所以敢于采取这样的讲课模式,自信来自于我在物业领域的大量实践和研究。
总的来说,这次的南昌之行,我收获巨大。除了自身的物业专业水平再次经受了检验,讲课的水平也有潜在的提高;获得了与会人员的认可外,也了解了物业企业法律需求的迫切所在。这对于我今后个人事业的发展,物业法律水平的提升,有了更加清晰的路线指引。
最后,感谢金碧物业江西省公司对我的盛情接待,感谢与会高管对我讲课不足的包容,感谢为此次南昌之行做准备工作的我认识和不认识的工作人员。
感谢!
后记:这是我第一次站在这么高的平台,分享我的物业法律领域有关业委会这一特殊主体的法律知识,很有必要记录一下。因此,写下以上文字,作为纪念。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