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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写得少了,物业领域法律实践多了起来

法律人2023-10-21 16:29:451

物业法律文章,我今年写得最多。这个领域中,又以业委会法律研究题材最多。

新近参与物业法律实践过程中,我听到一句话:做事情要抓住主要矛盾,要解决矛盾的主要方面。我觉得很有道理。

在物业法律领域,目前的主要矛盾,渐渐变成了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而这个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相处问题。要解决这些矛盾,业委会这个主体,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

一个小区,如果业委会能够抱着让小区变得更好的目的,与物业公司相互配合,小区大概率是可以由理想变成现实的。当然,业委会换掉现有做得不好的物业公司,还是得引进新的物业公司,同样要互相配合,否则小区还是不能变好。

如果业委会成员抱着如何能从中获取个人私利,甚至让个人私利最大化,那小区的受害者,除了广大业主外,这些以权谋私的业委会委员,最后也很大可能会因为东窗事发,受到惩罚,也沦为受害者。只不过他们是自作自受罢了。

业委会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下,虽然有监管,但是或停于纸面,或流于形式。业委会运行过程中很多关键的问题,根本无法有效监管;而且,一旦真正的有监管,比如遇到较真的业主紧盯不放,这些委员可以直接辞职了事。

这些现实的问题,如何在法律不够完善的情形下,能够用法律思维创设办法解决,值得去研究,去实践 。

最近,因为时间安排不过来的原因,写作与实践不能兼顾,我只好舍弃写作,专注于实践。这也有利于我今后,写出更多优质的有关业委会法律事务的普法文章。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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