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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疑惑解开了

法律人2023-10-22 08:08:450

最近我接连两次,在不同的场合遇到了一样的场景,着实让我疑惑不解。

第一次,是去某个县里开会。参加县住建局主持的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的纠纷协调会。当事人除了主持者、物业公司与业委会人员外,还有两位律师。一位是我,代理物业公司一方;另一位律师代理业委会一方。

会上,我见对方律师,带了一个苹果牌笔记本电脑,到现场就打开电脑使用。我一开始估计,这位律师是要处理手头的紧急事务,所以就没有放在心上。但我总是觉得有点不妥——要是处理与本次协调会无关事项,或多或少存在不够尊重委托人的嫌疑。

第一次,是前几天的事。我以物业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陪同物业公司,去某街道办事处汇报一个事情的处理方案。这个事,也牵涉到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

为示重视,街道办事处的顾问律师也到场了。这位律师也带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大家在沟通交流的时候,这位顾问律师也在操作电脑——难道也是在处理手头紧急事务?

两位不同的律师,在会议期间,都带了笔记本电脑,且现场作业,怎么会这么巧?他们为何在不是开庭的场合,还离不开电脑?

我实在是弄不明白。最后我向一位同行请教,才化解了心中的疑惑。

他说:“你对物业法律规定和法律事务,那肯定是相当熟悉。所以你可以不用带任何资料和辅助工具。你以为其它律师也同你一样?如果不带电脑,随时上网查查物业法律相关规定,那还不得露馅?!”

原来如此!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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