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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给业委会主任培训,该说点什么?

法律人2023-10-22 09:00:090

这个工作,我一直有做,但却没有系统整理汇总。这里粗略捡点要点,做个探讨。

说实话,如果指着一次专业培训,就能学会所有的东西,那是骗人的——至少在物业法律领域下的业委会法律事务,我做不到,其他人我也不相信可以做到。

特别是业委会委员这个群体,很多人之前根本没有底子,相关知识和实践,相当欠缺。而业委会法律事务又非常复杂,程序性强,实体要求高,且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小区的和谐稳定。需要业委会委员系统学习和大量实践。‍‍‍‍‍‍‍‍‍‍‍

通过培训,传递一些信号,灌输一些理念,教授一些方法和工具,更为重要。‍‍‍‍‍‍‍‍‍‍‍‍‍‍‍‍‍‍‍‍‍‍‍‍‍‍‍‍‍‍‍‍‍‍‍‍‍

1、委员要有法律风险意思。

业委会委员,特别是主任,稍微不慎,就会触犯法律,甚至有牢狱风险。比如涉及小区公共利益的处分。侵占公共收益,私分款项,收受贿赂,挪用款项等,达到规定金额,就可以入罪判刑。

入刑这个金额,不会很高,很容易就会触及。具体金额,读者可以自己去查询一下。

可能有人会说我危言耸听,还有那么多的委员乱搞,拿了很多钱都没有出事。或许这就是新任委员,更应该注意的事情。将来,不排除有一天,业委会委员这个群体,会面临清查甚至倒查。手脚不干净的委员,到时候,只有哭和后悔。‍‍‍‍‍‍‍‍‍‍‍‍‍‍‍‍‍‍‍‍‍

2、新上任的业委会,一年内最好不要有大动作。‍‍‍

因为法律规定了一年的撤销期。

业委会的选举,要百分百规范,目前来看,很难保证,特别是很多县城的小区业委会选举,程序和实体的漏洞,在专业人士看来,比比皆是;业委会的运行与决策,也一样存在很多问题。‍

如果业委会的动作,触及了某些人的利益。业主去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不管是官司是输是赢,业委会都很被动。特别是,如果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的决定被撤销,那业委会连主体都丧失了,一切又会回到原点。‍‍‍‍‍‍‍‍‍‍‍‍‍‍‍

过了一年的撤销期,业委会主体安全了,再处理小区疑难杂症也不迟。‍‍‍‍

3、轻易不要启动换物业公司的流程。

前期物业公司,工作做的不好,固然让小区业主恼火。但前期物业公司,如果想继续做下去,还是有可能有改变的——因为业委会成立前,物业公司是缺乏有力监督的,也不用担心被开除,所以做事敷衍。‍‍‍‍‍‍‍‍‍‍‍

业委会要顶住业主换物业的压力,现约谈现有物业公司,让他们拿出诚意和态度整改。如果给了整改期,还是没有改观,再启动更换物业公司流程,现有物业公司也无话可说。‍‍‍

另外,在没有一个合法合规的换物业方案及对业主有利的物业合同(要可执行)前,也不要轻易启动流程。‍‍‍‍‍‍

4、其他,略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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