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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小区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查,破解业委会履职难问题

法律人2023-10-22 09:46:221

小区业委会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业主与物业矛盾、提升小区治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不少小区业委会“名存实亡”,甚至加剧小区矛盾,变成阻碍小区治理水平提高的最大阻力。

小区业委会能否履好职,关键在于是否选好业委会委员。以笔者接触的众多业委会选举实务来看,目前,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不够规范。审查主体一般是以街办工作人员为负责人的筹备组,但缺少法律明确授权;审查的方式非常简单粗糙,一般是将候选人名单交由需要审查事项配合单位如派出所、物业公司,由配合单位提供反馈材料;审查内容,因为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也没有具体的操作指引,所以随意性比较大,甚至很多小区,有报名即入选的情形。

因此,把好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入门关,严格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很有必要。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审查主体。

需要予以明确赋权,给与以街办工作人员为组长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具体明确的权限,对业委会候选人与选举委员有关事项予以审查。具体应由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

对于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筛选,需要优化完善。按照现行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业主代表该如何分配。从有利于小区治理的角度,业主代表需要根据小区业主的实际情况,分配名额。除了按照一定的数量设定业主代表外,特别要考虑各种物业形态分配业主代表名额,比如高层住宅、低层住宅,临街商铺、写字楼等业态,都需要有业主代表。否则将来容易出现有些物业业态业主未派代表参与,进而会对业主大会的程序和结果提出质疑,造成小区业主群体对抗与分裂。

对业委会候选人的筛选,建议也能够参考上述意见,尽量让各种物业形态的业主群体,都有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二是审查方式。

建议明确候选人个人申报,筹备组核实为主,必要时,筹备组也可以主动调查核实候选人需要核实的相关信息。

三是审查内容。

目前审查事项主要有:公安机关对报名参选业委会候选人的业主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审查;对候选人交纳物业费情形及是否违建进行审查,由物业公司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前述的审查事项,无法对个人征信存在问题的候选人进行甄别,建议业委会候选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作为候选人必须提交或是审查的内容之一。可以在报名业主中,挑选个人征信状况优良的业主,作为候选人,剔除个人征信不良者,最大程度避免滥竽充数情形。

四、适当提高业委会候选人门槛。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律师、有物业管理或者工程建筑方面专业技术的业主优先。

五、可视化。

业委会候选人,录制委员竞选宣言或是履职工作打算内容为主的视频。方便筹备组在已报名的业委会候选人挑选优秀候选人时,进行反复阅看比对。必要时,可以组织对候选人进行面对面谈话沟通,核对信息真伪。

小结:候选人一旦征信不好,经济状况有重大风险的业主当选为小区业委会委员,进而把控了小区业委会,容易以权谋私,侵蚀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更大的社会矛盾。建议将个人征信报告纳为审查内容,采取录制竞选视频等可视化的形式,为小区挑选出优秀的业委会候选人,为业委会今后履职过程中降低经济因素的风险。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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