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小区治理难题的关键在哪里?
如果拨开光怪陆离的表象,你会发现,目前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与矛盾,都与物业费收取率不高有关。
凡是物业费收取率高的小区,小区内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几乎很少。凡是物业费收取率不高的小区,各种矛盾此起彼伏。特别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更甚。
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公司要维持一定的盈利并正常运转,只能服务简配。服务简配,会有更多的业主,加入拒交物业费的行列,由此陷入恶性循环。
到了一定的程度,要么物业公司自己退场,要么业主成立业委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进场。
但是,如果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上不来,换哪家物业公司,都搞不好小区服务——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物业公司是要盈利的,不是来做慈善的——要做慈善,直接投钱就行,何必这么辛苦折腾。
只有让物业费收缴率提升上来,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扭转局面。
收缴率的提升,本来可以借助物理手段。比如门禁系统、梯控系统等,适度捆绑物业费的收取,破解这个问题。但是,很多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又以此种方式限制业主通行自由为由投诉,最终被迫取消。
那只有进行物业费催收了。无论是物业公司自己催收也好,还是委托第三方(包括律师发律师函催收)催收,效果都不会很好——没有威慑力。非法催收效果可能好一些,但又存在法律风险。
诉讼是最后的选项。但是这条路也是困难重重。
法院本来就案多人(办案法官)少,而物业费催收案件,如果放开立案,那短时间内就可能是天量。
大一点的小区,拖欠半年以上物业费的业主,少则百来户,多则几百户。有些被解聘的物业公司,要催收物业费的业主,可能有几百户。
目前来说,据我掌握的一些信息,法院根本不想开这个口子,又不得拒绝立案,只好折中,限定每家物业公司每月一定的立案数量。从法理上来说,这是有问题的,但这确实又是法院无可奈何之举。
法院诉讼这条路,也不通畅。物业公司追缴物业费就几乎无路可走了。因为违约成本极低,且轮不上业主自己(真被告了,物业费还是会交的,到了法院,还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少之又少),所以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只会多,不会少。
怎么办?以下解决方案可以试着考虑。
1、前期物业在拟定业主管理规约时,或是成立业委会拟定业主管理规约时,可以考虑写入业主不交物业费部分权利受限的约定,确认采取适度物理措施收取物业费的合法性,督促业主准时支付物业费。
2、畅通物业公司到法院立案通道,不再设置任何立案数量限制,并加快审理流程。虽然前期法官会比较辛苦,但只要顺畅了诉讼催收物业费的通道,业主知道不交物业费就会成被告被执行,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会越来越少,总体来说,未来案子还是会少下来。
当然,如果物业公司收费率上来了,还是做不好服务,那换物业公司,就可以直接摆上业主大会的议事日程了。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喜勿喷!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