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对方当事人认可
法律人2023-10-22 17:18:041阅
前几天,我接了一个电话。给我打电话的当事人,他姐姐有一个民事案子,想要委托我办理。
我一下记不起这位当事人是谁,就再次确认了一下。对方说是某某案件的当事人。对方当时是原告,我方当事人当时是被告,我是被告请的律师。
对方接着说,上次的案子,虽然各为其主,但已经翻篇。这次亲戚的事情,如果打官司,想要委托我代理。
这个与我通话的当事人,上次也是请了律师的,这个律师,为他代理了该案的一审和二审。这次他自己亲戚的事情,他会优先考虑作为对庭律师的我来代理,我感到有一点意外,同时也有一点自豪。
作为一名律师,能在一个有直接利益冲突的案件中,被己方当事人认可很常见。事后能被对方认可的并有意委托案件的,应该不算常见。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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