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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与做业委会的法律顾问,是两种不同的感受

法律人2023-10-23 10:38:210

但最终的目标和方向都是一致的,就是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争取尽量让小区能够和谐稳定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利益。

我自2018年起,持续在本公众号上为小区业主发声,并为很多小区成立业委会提供法律服务。所以,最开始请我担任法律顾问的,自然是提供过业委会选举法律服务的小区业委会。

业委会能够请得起法律顾问,除了业委会认可律师的专业水平外,还要有财力支持。所以,我担任过业委会法律顾问的小区,业委会代管的公区收益还是很可观的。少有的一两个小区,虽然公区收入不算多,但支付律师费的钱还是有的。

我为业委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类似于做保健医生。绝大多数大的风险,在发生之前已经被消灭了:有的是因为事先提醒没有机会出现;有的是在萌芽阶段被及时制止;有的是在即将爆发前夜采取补救措施搞定。

但这样的结果,会让业委会委员以及小区业主有想法,认为小区本无事,何必花冤枉钱请律师。

没有大动作,没有大折腾,没有跌宕起伏,顾问律师就似乎成了摆设。

幸好东边不亮西边亮。业委会不愿聘请法律顾问,物业公司又向我抛出了橄榄枝。

小区成立业委会,是一种趋势,是一股无法阻止或逆转的潮流。这在三五年前,我就看出了趋势。只不过没有想到,成立业委会变成趋势,甚至变成考核指标,来得这么快。

有不少物业公司意识到,阻止业委会成立,是不合时宜,顺应这个趋势,正确应对,才是上策。在自己管理的楼盘要成立业委会的前提下,如何与物业公司相处,或是依法维护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才是应选之道。

因为我在本地物业领域,有点小名气,所以有物业公司开始与我有接洽合作事宜。慢慢的,我也担任了一些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为物业公司在应对小区成立业委会及与业委会相处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当然,物业公司常规的法律问题,我们作为顾问律师,也会协助处理。

有对比,就有优劣;有对比,就有选择。

在促成小区和谐稳定的大方向上,无论是业委会还是物业公司,都有作为。对于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而言,我个人认为,服务物业公司,更易促成这个目标。

再加上要回避潜在的可能的物业法律领域的利益冲突,我自去年开始,逐步退出业委会法律顾问业务,开始只做物业公司一方的法律顾问业务。今年六月份,最后一家业委会顾问单位已经到期,并不再续聘。

这个决定,必然会让我遭受物质损失。但人生就是如此,你不可能做到既要又要还要更要!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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