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承办了两个刑案
一个已经出了结果,当事人个把月后就可以从看守所出来,恢复自由;另一个也有眉目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已经出来,比预估刑期要短一些。
这两个案子,效果都中规中矩,谈不上有多出彩(如果换个角度,换个人写这两个案子,那就可能宣传是大胜也不一定),也谈不上有多糟糕。但好在两个案件的委托人,对我的法律服务都还满意,我也就心安了许多。
我记不得有多久没有办理刑事案件了。之前,我一直很排斥刑事辩护案件。倒不是因为收费的问题,而是因为办理刑案,挫败感太强烈了!
自己作为辩护律师,被委托人寄予厚望。但现实是,律师无论为当事人说再多话,写再多文字,如果办案机关不听取,都是在做无用功。这种努力过后的无力感,挫败感,很影响情绪。稍微不注意,会影响自己的心理健康。
于是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干脆就不承接刑事辩护这类案子,安心做自己喜欢的民事案件、法律顾问。最近这几年,选定物业管理法律领域,以业委会这一主体为切入点,深入研究,埋头苦干。幸运的是,暂时也稍稍出了一点成绩。
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业务委托,关键因素是信任。因为信任,什么案件都会找上门来。所以就有了这两个刑事案件。
既然承接了案件,接受了委托人的信任,就得认真对待案件。现实情况表明,律师只要认真了,案子就还是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我作为律师,虽不能保证案件结果,但可以尽最大的努力,做好自己可以做的工作,包括会见,开庭,还有沟通,反馈,以及撰写各种提交给办案机关的法律文书。
认真办案,虽然身累,心累,但是心安。这也算是我办理这两个刑事案件的一点心得。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