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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号线老人强拽女子逼其让座,老人:衣服坏了,我赔!

法律人2023-05-31 12:20:330

4月14日,上海地铁一号线内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老人乘坐地铁一号线,逼迫一女子、强行让该女子给自己让座位。女子说,年轻人上一天班,也很累的,拒绝给该老人让座。老人反问:你多大了?你不给老人让座!

老人双手抓住女子的衣服不放,女子反问:衣服拽坏了你赔啊?老人回应:衣服坏了,我赔!随后老人强行将其拽起来,自己坐了上去。

在老人拉扯该女子的过程中,旁边的乘客为了化解这种尴尬的场面,主动站起来给老人让座,但老人就是认准了该女子的座位,其他乘客给他让座,他不坐。

这件事上了热搜后,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是坏人变老了吗?老人看起来力气也挺大的啊。总之,说什么的都有。

我仔细看了一下网络上发布的视频,老人一头白发,头发比较长,大概齐肩,从背后看,我还以为是一位老奶奶,不过,从拉扯的整个过程看,从老人的体型看,最后才才发现这位老人是位男性,他强拽女子时,力气还是挺大的。

此事件是发生在上海地铁一号线的车厢内,属于公共场所,老人在公共场所内强行逼迫女子让座,强拽女子衣服,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共秩序。那么,该行为是否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

寻衅滋事的,处5-10日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老人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虽然年龄大了,应该得到大众的尊重,但是也不能倚老卖老,不能扰乱公共秩序。

该事件,如果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那么,公安机关要综合多重因素去判定老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如果达到了情节较重的情形,会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不过,行为人是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我国法律对于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有特殊的保护,如果老人的年龄已满70周岁,那么,该老人就属于应当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国家法律给了老人特殊的保护,同时也希望每个人能够遵守法律,遵守基本的社会公德,不给社会添乱。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女子不给老人让座,不违反法律,法律不加以调整。

我个人认为,女子不给该位老人让座,也不违反道德,虽然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道德要求我们尊敬值得尊敬的老人,况且旁边的乘客也已经将座位让给该老人,然而,老人就是认准了女子的座位,强行将女子拽起来,也能看出来该老人力气也不小。女子不让座,也不为过。

#315全民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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