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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两“闺蜜”PUA长达8年!全家人成“提款机”,被骗百万元……

法律人2023-05-31 14:49:560

认识多年的闺蜜,竟把自己和家人当成了提款机……

近日,上海媒体报道了一起女子被两名朋友陆续骗走百万元的案例,引发网友热议。

“PUA”意指一个人为自己的利益,通过打压贬低来对另一个人实施精神控制。一般比较常见的是“恋爱PUA”“职场PUA”。然而,上海的一位女生却遇到了长达8年的“闺蜜PUA”!

这起案件让人震惊,也让人警醒。究竟是怎么回事?

女子求助自称闺蜜欠钱不还

2023年3月25日晚,上海宝山区公安分局宝杨派出所的民警收到了辖区居民李某的求助信息。李某说,自己和室友吴某借了一百多万元给闺蜜欣欣(化名),但现在欣欣不还钱,人也失联了。

李某和吴某说,她们和欣欣是大学同学,2015年毕业后合租在了一起,三人各自申请了一张信用卡,但不是为了刷卡消费,而是为了把里面的额度套现。

两人声称,套现后没多久就有两个“警察”上门,找闺蜜欣欣说她涉嫌违法,还暗示可以送礼平息此事。

李某说,欣欣平时不上进,上班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在家还沉迷游戏,所以她一下子拿不出“送礼钱”。为了不让闺蜜欣欣“坐牢”,李某和吴某自掏腰包,帮欣欣垫付了所谓的“送礼钱”,欣欣也答应每月分期还款。

2018年,三人觉得手头的钱不够花,李某和欣欣一合计就以购买欣欣家的拆迁房为名,从李某的父母那里骗到了七八十万元。

然而从2019年开始,李某感觉欣欣还钱的时候不那么爽快了,为了让欣欣还钱,李某和吴某知道欣欣比较迷信,俩人就冒充“神婆”,让欣欣还钱。他们告诉欣欣,如果不还钱就会运气不好。

之后的一天,李某和吴某突然联系不上欣欣了,2023年3月25日,李某这才慌慌张张地向民警求助,民警告诉她们,如果对方真的欠钱不还,可以搜集证据,以便日后对簿公堂,但李某和吴某却表示,还是想和欣欣达成和解。

结果,2023年3月26日,民警给李某和吴某打电话询问事情进展时,发现两人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闺蜜报警剧情出现黑白反转

同样在3月26日,也就是李某和吴某向民警求助的第二天,浦东公安分局六灶派出所接到了一名年轻女子报警,女子自称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被两个好闺蜜诈骗了一百多万元。这个报警人,正是李某和吴某口中的那个“不肯上班、沉迷游戏、欠债百万”的欣欣。

欣欣说,自己的第一张信用卡额度只有6000元,她的噩梦也是从这6000元开始的……

欣欣表示,有一天她们三个人在出租房里聊天,李某突然出去接了一个电话,回来之后面红耳赤地说:“欣欣,你涉嫌信用卡诈骗了!”

没什么社会经验的欣欣,一听自己涉嫌违法犯罪立刻慌了。

在三人的关系里,李某算是“大姐大”,她当即安慰欣欣,说会帮她想办法。

之后,李某告诉欣欣,她联系上了所谓的“刘局长”,对方暗示可以“花钱消灾”,让欣欣想办法筹钱。

当欣欣表示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时,李某和吴某仗义地表示,可以先帮她垫付,她只要分期还款就行。

就这样,李某和吴某摇身一变,成了欣欣的债主。

她们一边刷爆了欣欣的信用卡用于享乐,一边从欣欣那里诈骗钱财,用来填补窟窿。

两人还跟欣欣解释,说这些消费是刷自己的信用卡买的,没花欣欣的钱。

两人说,希望欣欣尽快还钱,因为她们要还信用卡,要过正常人的日子。

逐渐离谱欣欣一家背上巨额债务

为了按月还上李某和吴某垫付的钱,欣欣在李某的指导下,又去办理了多张信用卡用于套现,每到还款日,欣欣就用“倒卡”的方式蒙混过关。

而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还款方式,只会让欣欣的负债越滚越多……

面对不断增长的债务,欣欣不得不向父母摊牌。为了帮女儿还债,欣欣的母亲多次找身边的亲戚朋友借钱,总计金额八十多万元。

欣欣的百依百顺、欣欣父母的爱女心切,让李某和吴某有恃无恐,甚至打起了欣欣家房子的主意。

有天晚上,二人带了个民宿老板来到欣欣家里,要和欣欣家签十年的租赁合同,而且租赁价格比市场价低了33%。为了偿还所谓的“债务”,欣欣家只好同意把房租了出去。

2018年,李某和吴某提出了更过分的要求,两人听说欣欣家要拆迁,就想预购欣欣家的拆迁房。

到了2019年,骗钱速度赶不上花钱速度的两人,又找到新的诈骗借口。她们知道欣欣迷信,就编造了一个“神婆”的角色,整天逼着欣欣还钱,说如果不还钱就会危及生命。

在李某的操控下,欣欣每个月的工资、房租收入、父母和祖父母的退休金等总计23000元,每个月都会进到李某的账上。最多的一个月,欣欣一家给了她们共计13万元。

欲壑难填行骗二人最终玩火自焚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起初,她听吴某提起,老家的一个亲戚因为信用卡套现被抓,于是,李某就产生了把欣欣的信用卡占为己有的歪念。

很快,李某就等到了机会——她借着两名民警上门登记住户信息的机会,拍了一段小视频,再把视频发给欣欣,谎称这两个民警是来抓她的。

就这样,毫无防备的欣欣,一脚踏进了李某挖好的陷阱,成了李某和吴某的“提款机”。

作为既得利益者的吴某一直心存侥幸,她觉得自己没有直接参与诈骗,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

但实际上,吴某和李某住在一个出租屋,对李某的行为心知肚明,她还在李某的要求下,配合李某欺骗被害人。而李某骗来的钱财,大部分也都用在了她的身上,已经构成共同犯罪。

回看李某和吴某编造的谎言,其实都很拙劣。她们以“神婆”作法,驱走霉运为由,让欣欣去游乐场挖一捧土撒到宝山,还让她拿两万元现金,用红色塑料袋包起来扔到河里,谁捡到就算谁的。

之所以能诈骗得手,和三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有很大关系。在三人的关系中,欣欣经常被李某和吴某打压。

长期的精神打压和控制,让原本人缘不错的欣欣逐渐失去自信,朋友也越来越少,最后她的身边只剩下了李某和吴某两人。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友:“这不是闺蜜,这是仇人”

(来源: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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