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上网课时,遭受家暴,最终却选择和解,网友:绝不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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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上网课时,遭受家暴,但是最终却选择和解。
这位遭受家暴的女教师是河南新密的高中老师,上网课本身就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在上课前需要备课,做各项准备工作,课堂中除了讲授知识,还要维系课堂纪律。
网络上传出来的视频显示,这位高中老师正在在给学生上网课的时候,一男子冲进来,掐住这位女老师的脖子,2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离开了上网课的这间屋子,同时传出了激烈的尖叫声。很明显,男子对这位高中女老师实施家暴,学生见到这个情景,就报警了。
警察处理了这件事情,并且时候给出了回应:两人已经和解了,老师并无大碍,老师并未要求处理该男子。
为什么要“和解”?估计大家也会法处这样的疑问。面对家庭暴力,我们正确的态度应该是:绝不忍让,一定要处理家暴者。
之所以女老师原谅了该男子,也许是因为家暴造成的身体伤害并不大,但是,该男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恶劣影响,因为上网课的时候,也是属于公共场合,相当于当着学生的面对学生的老师实施暴力行为,老师,是传道授业解惑的神圣职业,在学生眼里,在整个社会的眼里,老师都是受人尊敬的一份职业,但是,公然打老师,这是对职业的不尊重,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
就因为该男子喊这位女老师吃饭,老师没有回应,该男子就实施家暴,如果不是在上网课,那么,行为是不是会更恶劣呢?
虽然我们国家已经从立法的角度强烈反对家庭暴力,但是家庭暴力的消息仍频频出现在网络媒体中,尤其是夫妻之间的家暴行为尤为常见。
家暴如同出轨,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据学生说,老师说过这样一句话:这是家暴第N次了。
被家暴这么多次了,大家心中肯定有很多疑惑:
1.为什么自己不报警?
2.为什么不离婚?
3.为什么不反抗?
4.为什么那么轻易原谅对方?
。。。
在家暴面前,女性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当场不反抗可能是因为确实没有这个能力,但是,事后不反抗可能是处于多方面的考虑,为了孩子,为了整个家庭,最终就选择了隐忍吧。
面对家暴,是可以选择正当防卫的,如果在一个家庭中,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家暴行为非常恶劣,那么,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可以正当防卫,可以打回去,打死打伤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