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
“虽说信访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是信访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得有以下六种行为......一旦冲动行事,你与犯罪的距离可能就越拉越近了……”
5月11日下午,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到南城街道办事处霍庄社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社区文化广场上,“枣阳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信访工作条例》开讲啦!”横幅分外醒目,吸引不少社区群众前来听课咨询。
活动现场,该院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信访工作条例》中信访人的“六个不得”等重点内容,结合经典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向群众细致宣讲,进一步明确信访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违法信访可能引发的不利法律后果。同时,还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零距离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合理信访、文明信访,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知晓度,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赢得群众的高度认同、热情点赞。当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法律咨询20多人次,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年来,枣阳法院坚持“周二院领导接访日”制度,由院领导每周二轮流到立案庭信访室“坐庭”,“面对面”倾听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去年来,共计化解涉诉信访300余件,2022-2023年连续两年获得枣阳市委、市政府“全市信访工作突出单位、全市平安建设优秀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今年是《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年,下一步,枣阳法院将把《信访工作条例》普法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通过线上线下宣传让“合理合法信访”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为枣阳建设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通讯员: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