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绳致60岁老人受惊摔伤,老人家属索赔5.8万,法院:赔偿1800元
法律人2023-05-31 17:28:550阅
城市中,遛狗不栓绳的不文明行为时常见到,而在沈阳市大东区的60岁老人王大壮(化名)因他人未牵狗绳,致受到惊吓不慎摔倒,造成骨折。
对此,他要求狗主人赔偿5.8万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此案的判决书,法院最终判决狗主人赔偿王大壮医疗费800余元和精神损失费1000元。
判决书截图。图/裁判文书网
王大壮出生于1961年,现已年过六旬。
2022年2月9日,在狗主人没有牵绳的情况,他遭遇两条黑色拉布拉多犬吠叫,受到惊吓后摔倒在地。经医院诊断,其左侧第11肋骨骨折、左大腿软组织挫伤等,陆续治疗共支出医疗费800余元。
老人家属起诉了狗主人,要求狗主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合计5.8万元。狗主人仅同意承担医药费,其他不同意承担。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狗主人在遛狗过程中因未拴绳狗,致王大壮受到惊吓倒地受伤,狗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而王大壮要求赔偿护理费、营养费,因无医嘱,且未住院治疗,主张法律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因王大壮受伤时已达退休年龄,一般不存在因伤病的误工损失问题,故对其要求赔偿误工费的请求亦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狗主人赔偿王大壮医疗费800余元和精神损失费1000元,合计约1800元。
来源:九派新闻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