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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酒店涨价最高达到十倍以上,这样违法吗?

法律人2023-05-31 18:37:440

“五一”假期临近

很多人都在制订出行计划

酒店住宿

是出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很多网友发现

“五一”期间

热门旅游城市的酒店价格

呈几倍甚至近十倍增长

天津某酒店平日与假日房价对比

景德镇某酒店平日与假日房价对比

众多网友直呼

被“酒店刺客”劝退

部分网友表示

酒店适度涨价可以理解

但如果涨幅动辄几倍甚至近十倍

似乎不甚合理

还有网友表示

除了价格

质量也很重要

只要酒店明码标价

且能提供符合价格的服务

那么价格高点也可以接受

那么

关于节假日酒店住宿大幅度涨价问题

法律怎么看?

办理入住时遭遇酒店临时涨价

该怎么办?

遭遇“不可退订、不可取消”或“强制退订”等情况

该怎样维权?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强律师带来的专业解读。

1

关于节假日酒店住宿大幅度涨价问题,法律怎么看?

从法律层面来讲,我国价格法规定的价格有3种,分别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一般来说,酒店在节假日期间订单激增,供不应求的情况致使酒店涨价变得顺理成章。另外,员工工资成本与酒店的采购成本在节假日也会有所上升。因此,目前酒店客房不在政府指导或政府定价范围内,价格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上涨一般只要明码标价,就不算违法。

2

节假日酒店住宿涨价,是否可以 “上不封顶”?

为保持节假日期间住宿价格的基本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很多地方对酒店实行政府指导价,也就是说酒店的定价不是随意想怎么定都可以,要受到市场监管。尤其是节假日等特殊时期,不同地方政府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进行临时的价格干预。如果酒店违反,则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分。

2010年,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意见》提出,旅游热点区域和大型活动场所周边地区,可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对酒店客房价格实施最高限价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证酒店客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具体限价标准,国家并没有统一的区间,由各地自行把握。

对于违反限价标准的酒店,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二)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的;(三)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的;(四)不执行集中定价权限措施的;(五)不执行冻结价格措施的;(六)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其他行为。

3

办理入住时遭遇酒店临时涨价,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假如酒店已和顾客订立合同约定了房价,并且顾客已经支付了全部的住宿费用,酒店和顾客的合同不仅成立,而且顾客已经履行完毕。而酒店事后随意变卦,要求补足差价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顾客可以要求酒店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如果酒店坚持拒绝履行,顾客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酒店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住宿费用,并且还可以要求酒店赔偿自己额外住宿所造成的价格上涨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酒店擅自解约导致消费者另行订房产生损失,酒店应当退还已付款,并支付消费者另行订房导致的差价损失。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酒店虚构解约理由、虚构价格等以谋求差价不当利益的,该酒店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酒店支付三倍的损失。

另外,酒店的这种随意涨价的行为,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顾客可收集证据向酒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存在价格欺诈或者价格违法行为,可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4

“不可退订、不可取消”或“强制退订”等情况涉嫌违反哪些法律,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强制退订”行为可能涉及行政违法及侵犯消费者权益,酒店或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从行政责任上,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从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如果属于预收款的,还应该按照该办法的第十条履行告知和风险提示义务,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否则,应承担行政处罚责任。从民事责任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退单行为可能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向酒店主张支付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不可退订、不可取消”条款是由网络平台单方面制定的、可以重复使用的退订条款,消费者在预订酒店时无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修订,因此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依据该格式条款,消费者一旦要求变更或取消入住,即使提前申请取消且平台仍有机会再次出售客房,仍需承担全额扣费的后果,因此“不可退订,不可取消”条款涉嫌加重了消费者的违约责任。但如果消费者取消预订确实给该平台造成了一定的费用损失,甚至导致空房情况,平台应向消费者明示实际损失金额和名目,并据此协商确定扣费额度,而“不可退订,不可取消”条款对消费者有失公平,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强制退订”“不可退订、不可取消”等情况,建议尽快准备好付款凭证、聊天记录、退订条款页面截图等相关证据,致电平台所在地的政务服务热线或登录12315平台反映情况。如因个人行程变故等原因确需取消已预订房间,可与平台或酒店积极沟通,在扣除合理违约金的情况下取消订单,如协商无果也可向12315或消保委组织投诉。另外,还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罚机关应当将对经营者的处罚决定等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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