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子被拐18年后公开求助,细节曝光:命运悲惨堪比丰县铁链女
近日,一则云南女子被拐卖18年后公开求助的消息,引发了舆论关注。
2013年10月,25岁的佤族女孩巧云(化名)被拐10 年后,回到故乡时,已经成为了两个孩子的母亲。故乡不再熟悉,家乡话已无法说出。看着年迈的父母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巧云报警的念头一直在心里挣扎。2023年初,巧云下定决心公开求助,她要让人贩子得到应有的惩罚。今年2月,沧源县警方立案侦查。
2003年,时年14岁的巧云辍学后在沧源县城打工。为了减轻父母的经济压力,巧云打算出外务工多赚点钱贴补家用。女儿是父母的心头肉,老人家得知此事后坚决反对。固执的巧云和另外一个同伴,听信了同乡杨某的劝说,一起跟着杨某离开了老家。
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期待,巧云迈上了背井离乡的道路。由于当时没有手机等通讯工具,巧云在离开沧源时并未和父母道别。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自己一时轻率的决定,将自己的命运推进了跳不出的火坑。
杨某起初很大方,沿途的开支都是他承担的。没过多久,巧云倍加信任的杨某就变了脸,开始向她们索要费用。巧云和同伴都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哪里会有钱给他呢?于是,杨某露出了真面目,开始逼迫并威胁要卖掉她们。
杨某带着她们到达陕西后,暂时住了下来。有天,杨某告诉巧云说要把她们嫁出去,但是巧云和同伴说自己是来打工的,所以死活不肯听从杨某的安排。2004年11月,杨某以3万元的价格将巧云卖到了宁夏固原的一个县城。
据巧云回忆,29岁的男人和妹妹来接她,那个男人就是自己两个孩子的父亲。当时,她没有怎么反抗,更多的是绝望和麻木。将心比心,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巧云当时的处境。一个14岁的小姑娘,举目无亲,既没有经济来源,又没有社会经验,她又能怎样呢?
虽然现在无法得知巧云当时在陕西落脚的准确地点,但是结合买方所在的地点,可以推测出大概率是在榆林一带。距离宁夏最近的就是绥德县,那一带有很多山沟沟,交通极为不便而且讯息相对比较闭塞。
男人的妹妹起初和巧云住一起,并且对她在生活上还比较关照。然而,几个月过去了,承诺来接巧云的杨某却连影子都看不到。年幼的巧云经常会想起自己的父母,想起自己的故乡,而且这种情绪越来越浓烈。
2005年的一个夜晚,天降大雪。在四季如春的云南长大的巧云,突然看到到处都是光秃秃的,更加坚定了逃跑的信念。她不知道的是,自己的行踪全在那个男人的掌握之中。她搭上梯子从高墙上跳到积雪上,刚跑出了几十米,就被追上了。一顿毒打后,她被带了回去。
有了这次经历后,男方加强了对她的看管,就连大白天都锁着远门和房间门。一年后,男人终于不再客气,将巧云双手捆绑,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后来,巧云剩下了一个女儿。她写信告诉了母亲,母亲也给她打来了电话。
巧云隐约觉得,自己这辈子是没办法逃出去了。在别人的地界上,什么多余的想法都是徒劳的,所以她还想过自杀,一了百了。后来,巧云的儿子出生了。大约是男方觉得有了两个孩子,巧云应该不会再跑了,于是便放松了对她的看管。
2013年,巧云趁男人外出打工逃回了家乡。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又让她主动返回宁夏,还与那个男人领了结婚证。那年孩子上学需要补办户口,而巧云以为没有结婚证就办不了。为了不影响孩子上学,所以她只能委曲求全。
随后,那个男人曾经带着儿女来到沧源生活过一段时间。不久,一对儿女又被他带回了宁夏。儿女既是巧云最大的牵挂,也成了她最大的软肋。巧云从来没有放弃过要追究杨某责任的想法,但是又怕引起连锁反应,从而影响到那个男人,最终伤害了孩子。
另一方面,巧云觉得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又办理了结婚登记,说出去谁会相信呢?虽然没有再和孩子见过面,可是巧云的心却一直被他们牵绊着。2023年初,巧云下定决心公开求助,她事先曾征求过大女儿的意见,女儿的反应“比较平静”。
据当地权威人士透露,巧云失恋后父母没有报警,是因为杨某是巧云的男朋友。而杨某则承认自己拐卖妇女的事实。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处理。
有人认为,巧云的命运比丰县铁链女还悲惨。丰县铁链女被拐卖时精神失常,常年挂着沉重的铁链,不可谓不悲惨。然而,巧云则是头脑非常清醒,而且还是被自己的男友拐卖,为了孩子又忍辱负重多年。巧云身上没有枷锁,可是套在她心里的那条铁链却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对她的伤害。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对于杨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呢?
杨某将巧云和另一女孩带到外地出卖,系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拐卖妇女罪。为什么不是拐卖儿童罪呢?因为巧云被拐卖时已经年满14周岁,所以不能认定为儿童了。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该案是否已经经过了追诉期?
从2004年巧云被拐卖时起至今,已经过去了19年,法律还能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吗?如果巧云描述的时间是比较准确的,那么该案的追诉期并没有经过。因为杨某拐卖巧云的时间是2004年11月,巧云于2013年逃离,那么追诉期的起算时间应为2013年。依据《刑法》规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溯期为20年。所以,现在追诉期还没有经过。
3、收买巧云的男人是否会坐牢?
依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男人强迫巧云发生关系的行为,通常是不会被认定为强奸罪的。如果巧云愿意给男人出刑事谅解书,他也能够认罪认罚的话,大概率是会被判处缓刑的。如果能有这样的结局,估计也是巧云希望看到的。
巧云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不幸的是她经历了太多的折磨和坎坷,幸运的是她还是回到了父母身边。多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少人骨肉分离,终生都无法与亲人相见?因此有人建议,对拐卖妇女儿童的和收买妇女儿童的一律判死刑。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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