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履行:让纠纷解于“萌芽” 让诚信遍地“开花”
法律人2023-05-31 18:54:020阅
在宜都北部,一处“柑桔树下”的法庭因“甘棠树下听讼决狱”的风范而被誉作“桔香法庭”,这个法庭正是红花套人民法庭。该庭通过发出《自动履行提示书》,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使得调撤率高达71.20%,当场履行完毕的调解案件和经调解履行完毕的撤诉案件占调撤案件的50%以上,让大量衍生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
随案发放《自动履行提示书》是宜都法院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内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的一项重要探索。提示书随调解书、判决书一起发出,载有债权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基本信息,释明当事人逾期未履行的法律后果。根据结案方式的不同,我院分别制发了适用于以调解和判决结案的提示书模板,同时结合我院实际,对高频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区分被告垫付和未垫付款项)另行制定提示书。
除了《自动履行提示书》,我院还对履行义务的被告或被执行人开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为守信者“背书”。证明书与提示书同等重要,甚至更加重要,因为它是让当事人实现“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思想转变的关键,对“让失信者受罚,让守信者受益”成为社会共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两书”分别是自动履行机制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的重要内容,共同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效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实行自动履行机制还能有效减少部门内耗,进一步强化审执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切实推动全院审执质效再提升。
(通讯员:王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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