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子剪掉老公下体,被行政拘留10日,网友:这是惩罚还是鼓励
“吓死人了!”近日,湖北襄阳,女子杨某用剪刀废了老公的下体,事发地竟在哥哥家卧室。让人不解的是,如此残暴行为,杨某竟然只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此事一经报道,立即引发网友热议。
兹事体大,着实令人后背发凉。夫妻之间吵吵闹闹本属正常,人常说:床头打架床尾和。可是,像杨某这样对待老公的,那确实是下了狠手。虽然被害人是自己老公,杨某也必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不过,此事也有很多疑点待解。既然是在哥哥卧室里行凶,那哥哥和嫂子是否知情,有无阻拦?面对妻子拿着剪刀要废掉自己的命根子,老公难道就束手就擒吗?是反抗无效还是因为实力悬殊而放弃抵抗了呢?这一切都有待于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有人认为,无论夫妻发生多大的矛盾,也不能对生殖器下狠手啊。即使两人过不下去,可以选择离婚,不能一剪刀下去让人家断了后啊。可见,杨某当时也真是气上心头了。早就有传言湖北女人厉害,没想到还真是名不虚传啊。
也有人认为,下体这么重要的器官都给剪掉了,难道还不能构成犯罪吗?为何仅仅是拘留10天这么轻的处罚呢?这不是惩罚,反倒像是变相鼓励女人对老公下重手。
还有人猜测,是不是老公谅解了妻子,所以警方不予立案。毕竟是两口子,就算妻子下了重手,老公可能自己也有错,所以不排除他会原谅杨某的鲁莽行为。
面对网友们的疑惑和不解,当地警方作出了回应。警方称这是例行手续,并非是对杨某有什么特殊关照。因为目前伤情尚不确定,所以现在先采取行政处罚的手段,待伤情鉴定结论出具后,才来决定是否刑事立案。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伤情轻重不是通过表象观察,而是要经过司法鉴定。
对于警方的说法,还是有网友不能认同。有人说,生殖器都剪掉了,还需要再来进行伤情鉴定吗?按照常识来说,这肯定是构成故意伤害无疑了,而且弄不好还是重伤。这样了还要等鉴定,是不是另有隐情呢?
其实警方的做法是合乎规定的,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如果大家都凭感觉来办案,那岂不是变成了自由心证了?司法鉴定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而且,即使明知构成轻伤以上,但是到底是轻伤一级还是重伤二级,这些仍需要鉴定,否则无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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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某的行为大概率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无论杨某基于什么动机,其持剪刀剪掉老公下体的行为都是非常恶劣的,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如果男性的生殖器缺失了,一般可以达到重伤二级的程度。不过,也不排除及时就医,遇到神医能够将其接回去的可能。
所以,目前在伤情结果尚未定论时,警方不宜对杨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也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法律既要保护受害人,同时也应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追究责任应当与其所犯罪行、法律责任相称,而不能随意给人定罪。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由此看来,警方对杨某并不是很客气,而是直接给予最高处罚。但拘留不是了事了,而是等待鉴定结果的到来。
如果杨某给老公造成了严重后果,达到了轻伤以上的程度,则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生殖器无法接回,那量刑幅度就会上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杨某的表现有点太冲动了。有人臆断,估摸是老公出轨了,否则杨某不会采取这么激烈的手段来报复。不过,即使老公真的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可以保留证据后起诉离婚,何必要伤敌八百自损一千呢?
这一剪刀下去,剪得不是棉布,而是海绵体。可能会造成伤害,也可能会要了老公的命,两公婆之间能有多大的深仇大恨呢?遇事要理智冷静,凡事三思而后行总是没有错的。杨某的冲动不仅害了老公,最终也害了自己,这又是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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