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福建女子遭员工强奸,老公让她接对方来私了,结果又悲剧了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你大意的时候,或许危险正在向你靠近。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不幸的发生,固然有坏人作祟的可恶,也不排除被害人的粗心大意。如果不幸连续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那就说明了他(她)缺乏基本的风险防范意识。
福建泉州,就发生过一起奇葩的强奸案,而且是老板娘连续两次被员工侵害。王新茂是个包工头,自己带领了一帮员工从事建筑行业,收入颇丰。妻子谢玉冰不仅颇有几分姿色,而且还是老公的贤内助。谢玉冰空闲时,经常帮助老公打理工地上的一些事务。
一天,工人们下工比较晚。为了表示对大家的体恤和关心,王新茂让妻子做了一大桌丰盛的美食,邀请员工们一起共进晚餐。吃完饭后,王新茂因为有事要去处理,就先行离开了。酒足饭饱后,其他员工也都陆陆续续离开了,唯独马一博走出不远后又悄悄返回。
原来,马一博早就对美貌的谢玉冰垂涎三尺了。可是一来她老公是自己的老板,二来一直也没有找到合适机会,所以也只能暗自在心里胡思乱想了。马一博发现王新茂离开了,他觉得这可是天赐良机,绝不能放过这次机会。于是,他蹑手蹑脚地潜入了谢玉冰和王新茂居住的集装箱里。
虽然谢玉冰拼命反抗,可是因为周边并没有其他人可以听到,所以最后她还是被迫与马一博发生了性关系。王新茂回来后,发现妻子神色不对,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气愤不已的王新茂当时就表示要让警察抓走马一博,可是却被妻子给劝阻了。谢玉冰为何要阻挡老公替她出气呢?因为她担心给人知道后,自己的清誉就会被破坏。
经过一番商量,夫妻两人决定要找马一博给个说法。可是,做贼心虚的马一博却谎称自己又眼疾看不清楚路,所以无法前来。看到马一博想逃避耍赖,怒火未消的王新茂就要谢玉冰开电动车去把他接过来。然而,善良的王新茂和谢玉冰谁也没有想到,悲剧居然再一次发生了。(本文所有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谢玉冰找到马一博后,即用车载着他要回到住处。而狡猾的马一博则骗谢玉冰说,还是自己骑车载她比较方便。谢玉冰觉得也没有什么,于是就听从了他的意见。谁知马一博竟然色胆包天,不仅没有去往目的地,反而将谢玉冰带到了市区里兜圈。在此过程中,再次性侵了谢玉冰。
次日清晨,警方接到报案后将马一博抓捕归案。而连续两次强奸老板娘的马一博也没有落到好下场,他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泉州#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马一博的行为涉嫌构成强奸罪。虽然谢玉冰和老公没有报警,但是刑事犯罪并不以被害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需要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马一博不顾谢玉冰的反抗,在集中箱内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相当于入室强奸,而且手段极其卑鄙龌龊。在谢玉冰和老公欲找其要说法时,竟然再次侮辱了谢玉冰,可以说主观恶性极大。
有人认为,马一博连续两次强奸谢玉冰,为什么不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呢?其实,这是个认知错误。因为从重处罚的类似情节是强奸妇女多人或者当众强奸妇女的,而马一博两次侵害的都是谢玉冰一人,而且是在其住所内,因而也不输于公共场所。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正常情况下,强奸罪一般会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显然,法院应当是已经考虑了其具有两次强奸的情节。所以,以强奸罪判处马一博有期徒刑四年是合适的。
马一博为自己的无耻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当然是罪有应得。不过,王新茂和谢玉冰也确实要反思。如果谢玉冰第一次遭遇侵害后就报警,自然不会发生第二次。而王新茂也真是心大,明明马一博刚刚侵犯了自己的妻子,竟然能放心让妻子开电动车去接他过来?这不摆明了是羊入虎口,自己送上门来吗?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小心谨慎总是没有错的。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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