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男子为泄私愤连损八车 受害车主们车辆损失达近3万元
看到车子停车路边,男子心生不满,为泄私愤连损8辆汽车,结果该男子要为这一冲动行为埋单,被武汉江岸警方刑拘。
在3月27日21时许,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后湖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的报警,称其目击到一男子正在损坏自己的汽车。收到警情后,民警田诗左、戢鑫,迅速带领辅警李佳辉驱车赶到现场。
“不光划车漆,他还损坏车辆部件,民警同志一定要抓住他!”据报警人介绍,其为江大路某社区的业主,为图方便,其下班后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门前的人行道上。在饭后,其前去取车时,发现一男子正在损坏自己的车辆,于是便堵住该男子,迅速报了警。
现场,民警一边将嫌疑人贺某(男 44岁 武汉籍 无前科)暂时控制,一边调取事发地周边录像进行调查。根据视频显示,在当晚19时50分,该男子确有利用石块划伤、损坏他人车辆的行为,民警随即将嫌疑人贺某扭送回派出所接受审查。
在摸清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后,民警确认该社区内发生的另几起划车案件均系贺某所为。经民警初审及调查发现,贺某在2月27日至3月27日内,连续作案6起,其利用石块划伤受害汽车车漆,并将尾灯凿破,掰坏部分汽车后视镜,共计故意损坏他人车辆8台。
经突审,嫌疑人贺某对其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供述,其发现小区门口的人行道处有部分业主停车,这让他非常愤愤不平。相关部门也经常前来整治,但仍有车辆偷偷停在路边,忍无可忍后,他决定“惩治”一下这些车主们,便利用石块故意损坏他人车辆。
随后,民警一一联系受害车主,经过定损统计,受害车主们的车辆损失高达近3万元。目前,嫌疑人贺某已被江岸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江岸警方提醒: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无论金额大小,其行为已涉嫌犯罪,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警方提醒广大车主,车辆一定要选择公共停车区、室内外停车场等规划好的停车区域进行停放。切莫因图方便、嫌麻烦等心理,“因小失大”,方便他人就是方便自己,还道路一片祥和安宁,道路安全,从你我做起!
(通讯员:肖继如 刘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