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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纪实:杀13人悍匪,行刑前家人不愿相见,他竟笑着走向刑场

法律人2023-06-01 07:45:550

2010年11月2日上午,佛山市中院依据最高院的死刑复核,对10年间杀害了13人的成瑞龙执行死刑。那年,成瑞龙37岁。成瑞龙两眼直勾勾地望着白色的天花板,房间里静地仿佛只能听到布料被撕剪的声音。当时,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或许是回忆多年来犯下的罪孽,在心里给这些被害人说声对不起,或许他什么都没想。

成瑞龙无疑是极度残忍和自私的,被他杀害的人当中有老人、小孩、老板,甚至还有几位是警察。其实,他也有着另一面不为人知的“温情”,与冷酷无情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当法庭宣布死刑复核决定时,成瑞龙多次向旁观席东张西望。当大家还在疑惑的时候,他突然发问:“为什么我的家人没有来?”法庭告知他,已经通知家属,可是他们不愿意出现在这里。成瑞龙的老父亲早已发誓和他断绝关系,何况他罪孽如此深重?

1973年1月10日,成瑞龙在粤北革命老区连州旱冲村出生。担任村长多年的父亲成方浩(化名)处事公正,在村里颇有威望。成家平时种烟叶外带做点小生意,所以家境谈不上很殷实,但比普通人已经很优渥了。父亲对于成瑞龙给予了很大的希望,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瑞”意为吉祥如意,祥瑞之气,而“龙”则饱含着望子成龙的殷切厚望。但是成瑞龙小时候就很调皮,而且性格倔强。即使被父亲罚跪在木凳上,他也是纹丝不动,分毫不让的。平常无奇的他居然成了A级通缉令的追捕对象,村里的乡亲们仍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成瑞龙是如何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呢?像很多男孩子一样,成瑞龙小时候也有个侠客梦,他经常练习打沙袋等动作,希望长大后可以行侠仗义。可是,现实却在一次次将他的侠客梦击碎。成瑞龙在学校读书时与老师的女儿谈恋爱,加上表现比较差,学校最终以打架斗殴为由开除了他。随后,他去报名参军,各项测试成绩不错,结果却未能遂愿。成瑞龙事后讲到:也许从这两件事以后,我就慢慢开始对社会有些排斥和憎恨的感觉。此后,他的心理就逐渐开始扭曲。#佛山##佛山头条##佛山身边事#

1996年年底,成瑞龙与“发小”兰启荣以及同村的成胜、成海芳等人商量搞点钱花。后来,他们路过佛山南海某酒店后面的海鲜冷藏厂时,发现老板桌面上放了一叠钱。这个案件没有人员伤亡,他们如愿抢到了二十多万元。但是这次事件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噩梦,不久后,成胜被判处死刑。又过不久,成海芳因为拒捕而被当场击毙。痛失两位“兄弟”的成瑞龙满怀着孤独与仇恨,与兰启荣亡命天涯,开始了他们的罪恶之旅。

成瑞龙和兰启荣两个“难兄难弟”为了躲避追捕四处藏匿,最后在广西桂林落脚。刚开始来的时候,手上还有抢来的十几万元,所以两人过了一段风流快活的日子。在这期间,成瑞龙又勾搭上一个按摩女。俗话说得好:死水怕勺舀。很快,他们的钱就被挥霍殆尽了。1997年4月,成瑞龙和兰启荣密谋绑架房地产老板勒索1000万元,然后潜逃出境。结果在抢劫过程中,兰启荣将尖刀刺进了老板胸口,成瑞龙拿刀在老板背部又补了几刀。不过,这次他们失算了,实际上只抢到了10万日元和一条小金项链。

2001年夏天,成瑞龙和兰启荣还有一个绰号'小九一'的同道,一起在南康打家劫舍。有一天鱼肚白时,他们在县政府的附近看到有好多新房子,像是有钱人家的样子。于是,他们就选择靠近马路的一户人家下手。刚好有一家没有关门,一位大约30岁的女人和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已酣然入睡。看到母子香甜入梦,成瑞龙不禁想起了自己东躲西藏担惊受怕的漂泊生活,心中竟然萌发了一种报复杀人的冲动。结果他们手脚太重,惊醒了女主人。在女主人和他们厮打时遭他们杀害,被吵醒的小男孩也被“小九一”一刀刺死。后来,在面对警察询问是否还有良知时,成瑞龙语气沉重地答道:“我认为被抢劫的人极力反抗是最愚蠢的。”

从1996年到1999年三年间,成瑞龙犯案10起,杀害13人(有老人、妇女、孩子,还有几人是人民警察),共劫财28.8万元。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将一直潜逃的成瑞龙抓获。2010年2月21日上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成瑞龙一案一审宣判:成瑞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与已判决的有期徒刑七年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7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了成瑞龙的上诉请求,维持原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成瑞龙因为逃避抓捕等而杀害多人,其造成的后果严重,性质极其恶劣,应当判处死刑。成瑞龙在盗窃、抢劫过程中因为罪行败露而杀害被害人的行为,因其杀人行为与抢劫行为构成牵连犯,因而只定抢劫罪一罪。而盗窃罪则因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所以,其抢劫罪亦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对于成瑞龙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来说,其虽百死而难抵其罪。至死他也没有表达过悔意或者道歉,但是他讲过的一段话或许表达了内心的真实想法:“对于我来说我让亲朋伤心,受了十几年的苦,很不应该。做人什么都可以尝试,不要尝试犯罪,自己会比任何人都要痛苦。”其实,还有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父母和亲人。当然,除了他的父母之外,其实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当年和他在学校恋爱的女孩杨某。在他被送劳动教养时,杨某生下了他们的儿子。杨某一直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她希望儿子能够安安静静地读书。成瑞龙从来没见过儿子,他向民警提出了这个请求,而民警告则转告他:儿子又高又帅。从此,天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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