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杀”黄暴满天飞,法律必须斩断背后资本的贪婪之手
恐怖、暴力、灵异……“剧本杀”正是以这些极具猎奇元素的字眼,招揽中学生、大学生以及年轻白领玩家。那么,什么是剧本杀呢? 所谓“剧本杀”,实际上是为了满足特殊人群追求冒险刺激的心理,通过悬疑推理、时空穿越等题材,让玩家扮演其中的角色来加入游戏。比如比较经典的《办公室谋杀案》,就是通过虚构张某被杀的事实,然后玩家根据演绎和推理案件过程,找出凶手就是孙某 。
据统计,仅2021年上半年,中国新注册的剧本杀相关企业就有3000多家,市场规模将超过150亿元,玩家规模或达900多万。 剧本杀之所以能够流行,就在于它能够满足年轻人的猎奇心理和自我成就感。
凡事都会有两面性,剧本杀虽然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其雨后春笋般的野蛮生长,也暴露出了众多问题。 比如宣扬血腥暴力、低俗涉黄等剧情,严重毒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并可能让他们误入歧途。还有,因为店家要吸引更多的玩家,就必须有有竞争力的剧本。而购买这些剧本的成本也不低,因此一些店家就会选择购买盗版来满足自己的经营需求。同时,作者之间的抄袭现象也非常严重。剧本杀衍生的这些不良现象,已经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那么,对于剧本杀的这些不良行为,法律会作何评价呢?
一、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如果作者创作了具有淫秽情节的剧本并将其传播到网络,导致多人观看或者转播的话,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如果传播的数量及影响较大,情节恶劣,则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的图书、期刊、电影、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所以,剧本杀的剧情如果涉黄,可能会被行政处罚或者接受刑事处罚。#评论:莫让剧本杀游走在法律边缘#
二、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
剧本杀行业的侵权现象也不容小觑,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而剧本属于文字作品范畴,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所以,店家购买盗版剧本供玩家使用的行为属于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直接篡改、洗稿的属于歪曲、篡改、剽窃行为,二者均构成侵权。
三、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剧本杀行业监管。
面对剧本杀的市场乱象,国家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保证剧本杀行业的健康发展。比如:设立剧本杀行业准入制度,增强剧本杀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和责任承担能力;制定剧情规范标准,划定正常描述和过度黄暴的分水岭;设立剧本杀剧情的双重审核制度,即由经营者先行审核,然后由相关部门再行核准后才能发布;强化经营者与剧本创作者尊重版权的意识,对于侵权行为及时处置。
有人提议封杀“剧本杀”,其实“剧本杀”本身并没有太大问题,问题是出在了那些变味的“剧本上”。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但也不能坐视不管。变味“剧本杀”野蛮生长的背后,是资本的贪婪与监管的缺位。如何实现“剧本杀”的良性发展,让其走上健康的道路,成为了我们要深思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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