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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喝酒!是死鬼老公亲嘴传染的!”交警:仪器不会说谎

法律人2023-06-01 11:22:370

2023年4月16日晚,宁夏银川,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交警部门组织上街进行酒驾、毒驾等例行检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起初一切都很正常,夜查工作也按部就班、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但是,当民警拦下一辆白色轿车,示意司机接受检查时,发现司机是一名年轻女子,神情紧张,眼色慌乱,极不自然。

副驾驶座上,一名男子头靠在座位上,似乎睡着了。

当女子降下车窗玻璃时,一股浓浓的酒味,从车里飘了出来。

执勤交警冲车内敬了个礼后,递上酒精检测仪,让女子吹气,检测其是否为酒驾。

很快,吹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读数为38mg/100ml。

“对不起,您喝酒了!”

交警说道。

得知自己涉嫌酒驾后,女子急忙辩解,称其没有喝酒,是副驾驶座上的老公喝酒了,车里空间太小,又封闭的,酒味太浓,自己被传染了。

执勤交警无奈,只得让她下车,找了一个空旷的地方,再次测试。

经吹气检测,女子呼气酒精含量依旧为38mg/100ml,涉嫌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女子仍然不认可,称其刚才在车上和自己的丈夫接吻亲嘴了,其丈夫醉酒,是他给自己传染的酒精。

听了女子的话后,饶是久经沙场,见多识广的交警,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交警收起笑容,严肃地说:

“仪器是不会说谎的,到底喝没喝酒,你自己心里是清楚的。”

随后,交警耐心地给女子普法:你的吹气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只是涉嫌酒驾,后果并不算很严重。

但是如果你继续胡搅蛮缠,拒不配合,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性质就变了,轻则会被处以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在交警的批评和教育下,女子低头认错,承认其说谎,喝了两杯啤酒。

原来,该年轻女子为小倩(化名,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特隐去真名)事发当天下午,其丈夫外出与朋友聚会。

作为妻子,小倩对自己的丈夫,是非常了解的,知道他不但酷爱喝酒,而且总是不醉不归。

为了监督丈夫少喝酒,也顺便给他当司机,小倩也参加了当晚的聚会。

席间,禁不住劝,小倩也喝了两杯啤酒。

吃饭结束后,小倩夫妻俩都喝了酒,不能开车,本来应该叫代驾的。

但是,小倩却心存侥幸:“交警又不是天天上路查酒驾,没那么邪门吧!”

于是,小倩将丈夫扶上车,在副驾驶座位上坐好后,自己则拉开驾驶室车门,上车启动车辆出发了。

没开出多远,便被交警查获,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调查结束后,交警部门认为,本案小倩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吹气检测,呼气酒精含量为38mg/100ml。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酒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的规定,女子小倩的行为,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此,交警部门研究后,对女子小倩作出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同时责令其重考科目一的行政处罚决定。

【律师说法】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本应作为一条铁的纪律,时刻牢记和执行。

本案女子小倩本来有这意识的,但是却又意志不坚定,禁不住劝,喝了两杯啤酒。

此后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

只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她却开启了“戏精”模式,一番表演,令人捧腹。

法律的火眼金睛,岂能轻易被毫无常识的表演蒙蔽?

任何违背常识,企图蒙混过关的表演,在科学仪器面前,都将无处遁形。

由此可见,学法懂法必不可少,守法更为重要!

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心存侥幸!

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即酒驾,认定的依据,主要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

根据该规定,经检测,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3、根据《机动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的规定,酒驾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应当在6个月后重新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发还驾驶证。

本案中,针对女子小倩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同时责令其重考科目一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以上法律规定。

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查获的,驾驶人员体内酒精含量的大小,是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理,主要依据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酒驾刑事案件的意见》。

根据以上规定,有一种情形,即车辆驾驶人员体内虽然被检测出了酒精,但是含量很低,达不到违法的标准,依法不构成违法,不会给予行政处罚。

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到20毫克/100毫升,即小于20毫克/100毫升的,不属于酒驾,不构成违法。

对于这种情形,机动车驾驶人员虽然被检测出了酒精,但是因其达不到构成违法的标准,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误伤”,因为生活中,不少食物里天然含有酒精,驾驶人员吃了这类食物后,吹气检测时,对酒精高度敏感的仪器,是能够检测出来的。

为此,法律特别规定了一个免罚值,酒精含量不到20毫克/100毫升的,不予处罚,避免“误伤”。

曾经有人做过测试,吃饭时喝了两杯啤酒,然后进行吹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大约为25-33mg/100ml,达到了酒驾标准。

当然,对于这种情形,如果驾驶人员确实属饮酒,只是量很小,没有达到行政处罚标准,批评教育是免不了的,毕竟,这种行为,也是具有危险性的。

“醉驾入刑”后,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理,主要依据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酒驾刑事案件的意见》。

根据以上规定,大致有三种情形,前两种,分别为以上提到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以及车辆驾驶人体内虽然被检测出了酒精,但是含量很低,达不到违法的标准,依法不构成违法的情形。

剩下的第三种情形,是最为严重的醉驾。

醉驾,即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以上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经检测,车辆驾驶人员身体内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即等于或大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于醉驾,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能会受到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同时,驾驶证肯定保不住了,会被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吊销。

另外,后果可能更为严重的是,因醉驾受到刑事处罚后,属于有犯罪前科的人员了,人生档案里,有了犯罪记录。

而且,这个记录将伴随一生。

此后,如果是公职人员,会受到开除公职的处分。

如果是律师、医生等行业从业人员,也会被吊销执业证,禁止从业。

企业高管,以及部分行业,也是禁止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准入的。

以上为对犯罪者本人的不利影响。

但是,除了以上对犯罪者本人存在的不利影响外,对他们的子女、配偶等近亲属,在上学、参军、考公等诸多方面,也存在着不利影响。

特殊情况下,政审直接不通过。

因此,“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于驾驶员来说,应当作为一条铁律,时刻牢记并执行。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血的教训,太多太多了。

对此,你有何看法和建议?

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都可以在下面评论区发表你的高见,我们一起“华山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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