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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腿上留疤的伤害是否符合伤残级别标准呢?结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关于瘢痕的相应伤残标准为:

    1.八级伤残标准: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0%。2.九级伤残标准: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0%。3.十级伤残标准: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皮肤创面长期不愈超过1年,范围达体表面积1%。对于腿上留疤的车祸事故,可以考虑有构成九级伤残以及十级伤残的可能。这样赔偿可以主张伤残流程,赔偿数额会更高。(1)伤残鉴定
    法律人法律知识2023-09-04 17: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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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总体原则的把握与理解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2015年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总体原则的把握与理解2016年07月11日21:49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夏文涛
    法律人法律知识2023-07-29 18: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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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荐!新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理解与适用

    夏文涛(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200063)编者按
    法律人法律知识2023-07-28 17: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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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理解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理解,2017年1月实施
    法律人2023-05-20 13: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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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0101)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6年4月18日公告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目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定义4.总则5.程度分级6.附则7.附录A损伤程度等级划分原则
    法律人2023-05-20 09: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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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0101)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6年4月18日公告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目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定义4.总则5.程度分级6.附则7.附录A损伤程度等级划分原则
    法律人2023-05-20 06: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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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按部位划分(民事表格版)

    伤残部位伤残级别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一级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二级1)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随时需有人帮助;2)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3)偏瘫(肌力2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
    法律人2023-05-20 06: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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