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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关于认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五个裁判规则

  • 人民法院关于认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五个裁判规则

    10月16日裁判规则1: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要考虑受害人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扶养人数等因素,而伤残等级在鉴定意见做出时才能够确定,对于伤残鉴定之前,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已经通过误工费予以补足,如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将导致损失重复计算,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立法本意,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从鉴定意见作出之日开始起计算。【案件索引】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8民终388号
    法律人2023-05-11 10: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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