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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抛弃年幼子女

  • “妈妈别走!”女子抛弃年幼子女,30年后老无所依,法院如何判

    山东济宁,出生于1978年的女子陆小妹,其母亲张某和父亲陆某结婚后,先后生育了两名子女,陆小妹之前还有一个哥哥陆大宝,比她大5岁。陆小妹父母的关系一直不好,经常吵架,在陆小妹童年的记忆里,父母之间总是吵架,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终于,在陆小妹10岁那年,即1988年农历4月,她的母亲张某在一次与父亲吵架后,离家出走,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法律人2023-06-01 2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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