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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宣判

  •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普法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鑫负担。判决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法院经审理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主要事实作出认定。
    法律人法律新闻2023-06-03 08: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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