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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却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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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却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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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购买的“车库”,
交房时却变成了
“车位”!能否维权?法院判了……
广州普法“车位门为空洞,不安装水、电”车位有门?到底是车位还是车库?业主一直以为买到的是车库但验收时才发现是车位法院怎么判?图源网络,图文无关01基本案情2019年7月12日,原告文某(合同乙方)与被告湘乡某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乙方购买某小区车位一间,建筑面积22.31平方米,优惠后车位每间108,000元。
法律人
2023-06-04 00: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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