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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死亡

  • “开门杀”致人死亡,谁来担责?

    王某驾车送李某某回家,在行至李某某居住的小区附近时,将车辆停放于小区西侧路北的人行道上。李某某打开左后侧车门准备下车时,与骑电动车经过的许某某发生碰撞,致许某某倒地,送医后因其颅脑严重受损,抢救无效死亡。
    法律人2023-06-25 0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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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92 | 案例】司机开车门时撞倒电动车,致人死亡,法院判了!

    车停路边,司机下车开门时,导致后方驶来的一辆电动车猝不及防撞到了车门上,骑车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责任认定司机负主要责任。北京朝阳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因机动车驾驶员开门不慎撞倒电动车致人死亡案,小汽车司机张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案件回顾
    法律人2023-06-28 21: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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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释法】“开门杀”致人死亡,谁来担责?法院判了

    什么是“开门杀”?“开门杀”就是下车时没有观察清楚车后方的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下车。如果这时有电动车或自行车刚好在车后方行驶并且距离比较近,就会导致骑车人一下反应不及时撞到车门上。停车、开门、下车这样稀疏平常的一件小事却暗藏着巨大的“杀机”基本案情
    法律人2023-06-05 17: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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