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新闻
法律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案件
登陆
注册
首页
法律新闻
法律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案件
最新滚动
热门排行
专题报道
给银行做饭的厨师
首页
标签
给银行做饭的厨师
法律知识
[ 高院再审 ]
给银行做饭的厨师
,与银行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吗?
案情简介2002年9月,李光珍到农商银行谭山支行(原谭山信用社)上班,从事炊事员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月1日,农商银行谭山支行(甲方谭山信用社)与李光珍(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书”。双方约定:一、本协议期限为1年,自2010年1月1日生效,至2010年12月31日终止;二、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食堂管理、环境卫生、饭菜质量;
法律人
2023-05-12 15:21:51
0
0
0
0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