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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继子女

  • 同是继子女,继承权利却不同,看看法官怎么说?

    刘先生先后经历两段婚姻,但并未生育子女。随着他的病逝,关于其遗产继承产生了新的问题:第一段婚姻中的继子小方认为继父的第二段婚姻并不影响自己的继承权,与刘先生的现任妻子发生争议,双方对簿公堂,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审理后判决刘先生的遗产由双方共同继承。半生坎坷,孑然离家斩旧情老刘年轻的时候,家境不好,他一边工作贴补家用,一边照顾体弱的父母,个人婚姻一拖再拖。
    法律人法律新闻2023-06-08 19: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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