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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

  • 业主购买的“车库”,交房时却变成了“车位”!能否维权?法院判了……

    广州普法“车位门为空洞,不安装水、电”车位有门?到底是车位还是车库?业主一直以为买到的是车库但验收时才发现是车位法院怎么判?图源网络,图文无关01基本案情2019年7月12日,原告文某(合同乙方)与被告湘乡某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乙方购买某小区车位一间,建筑面积22.31平方米,优惠后车位每间108,000元。
    法律人2023-06-04 00: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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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院:车位、储藏室的使用权不足以排除强制执行行为

    点击上方“公众号”可以订阅哦!裁判要旨:车位、储藏室的使用权并非法定的用益物权,亦不同于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的物权期待权,而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并不能阻碍所有权的变更,故对案涉车位、储藏室的使用权不足以排除处置案涉车位、储藏室所有权的执行行为。案例名称:杨淑容与谭贤富、云南金冠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19)最高法民终56号
    法律人2023-05-12 19: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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