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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导演拒不道歉

  • 「关注」著名导演拒不道歉,法院出手!

    广州普法点击关注我们1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法制日报》12版刊登一则公告。公告称原告邱路光与被告陈凯歌名誉权纠纷一案,因陈凯歌拒绝履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初字第20203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被告陈凯歌在《法制日报》、《北京晚报》、《作家文摘》向原告邱路光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义务,邱路光申请执行,本院现将判决书的部分内容刊登如下:
    法律人2023-06-12 03: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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