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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 最高法民一庭:受送达人“避而不见”时,可采用5种方式送达

    最高法院民一庭:当受送达人“避而不见”时,可采取下列方式送达:1.以合同、往来函件中约定的地址送达;2.以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的书面材料中载明的自己的地址送达;3.以一年内进行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中提供的地址送达;4.以当事人一年内进行民事活动时经常使用的地址送达;
    法律人法律知识2023-06-13 01: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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