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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旬

  • 山东烟台:一七旬“倔”老太诉请解除收养关系 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女支付其晚年生活费

    以为是生养实际上却是收养,母亲因双方关系恶化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女儿对收养一事并不知情也不同意解除,该如何处理?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高疃人民法庭审理了这起申请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法院认为,原收养法实施前发生的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关系恶化、矛盾无法调和时,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养母因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养女应给付晚年生活费。
    法律人2023-06-13 13: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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