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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提供劳务时伤亡

  • 雇员提供劳务时伤亡,“老板”应承担什么责任?法院这样判

    基本案情012020年7月,柯某(工人)与多名老乡一起开始为吴某(老板)砍伐林木,约定工作内容为将砍伐的林木堆放到指定地点,劳务费为每吨65元,油锯等采伐工具由工人自带。吴某为柯某等人购买了团体人身保险,保单“层级名称”栏中载明“伐木工”。2020年8月24日,柯某在搬运树木过程中意外跌倒致伤,抢救无效当天死亡。事故发生后,吴某支付柯某家属丧葬费40000元。争议焦点02
    法律人2023-06-17 1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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