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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劳动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报酬标准和劳动定额确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法律人法律知识2023-06-25 17: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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