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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赔丈母娘16万带娃费

  • 离婚后,被判赔丈母娘16万带娃费

    2010年10月,苏某和李某在南京登记结婚。2014年8月,儿子小宝出生。因夫妻俩平时工作繁忙,小宝出生后便由外婆方某照顾日常生活。2016年2月20日,女婿李某向外婆方某出具《承诺书》,载明:本人承诺岳母带孩子期间,本人愿意支付每月三千元辛苦费,每年底支付一次。
    法律人2023-07-06 22: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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