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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两地高院巅峰对决

  • 专职律师不得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京广两地高院巅峰对决!| 劳动法库

    劳动法库小编按:在律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否建立劳动关系?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以下是北京和广东两地高院对同类争议的再审结果。北京高院认为,专职律师与其它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律师应当专职执业的强制性规定,不能建立劳动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北京高院裁定书
    法律人法律新闻2023-07-11 13: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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