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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红火锅遭隔壁“1:1复制”,法院判赔446万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及网红火锅品牌“爸爸炒料”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院一审依法支持了原告要求对被告适用一倍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46.4万余元、合理开支6万元。据了解,这是四川省首例判决恶意侵害知识产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案。图据“爸爸炒料”官方微博网红火锅品牌被“复制”模仿者获利达371万余元
    法律人2023-07-13 2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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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红火锅遭隔壁“1:1复制”,法院判赔446万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及网红火锅品牌“爸爸炒料”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院一审依法支持了原告要求对被告适用一倍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46.4万余元、合理开支6万元。据了解,这是四川省首例判决恶意侵害知识产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案。图据“爸爸炒料”官方微博网红火锅品牌被“复制”模仿者获利达371万余元
    法律人2023-07-12 04: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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