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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犯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不应认定为累犯

  • “两高”:缓刑犯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不应认定为累犯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1月20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转自:中国经济网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凡本头条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仅供大家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头条号观点,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利,烦请私信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法律人2023-07-15 03: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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