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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博侮辱董存瑞

  • 女子微博侮辱董存瑞,判了!

    2021年10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经查明,被告人许某使用微博账户先后发布2条包含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内容的信息,阅读次数达9万余次,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庭审中,许某自愿认罪认罚。
    法律人2023-07-15 17:35:15
    0001
  • 女子微博侮辱董存瑞,判了7个月!

    据微信公众号“北京市东城法院”消息,2021年10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微信公众号“北京市东城法院”截图
    法律人2023-07-16 20:44: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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