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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之债

  • 最高法院:夫(妻)一方之债,认定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

    转自|法务之家精品推荐:👉公司法律实务、破产审判管理人实务【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法条链接:《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人2023-05-14 16: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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